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教职成司[2015]168号),以及《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津教委函〔2016〕100号)(附件1)要求,为推动我校建立“目标-标准-运行-效果-诊断-改进”质量螺旋递进的常态化的自我诊断与改进机制,引导并促进学校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津政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建立创新发展责任意识和现代质量文化意识,切实履行规范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可持续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以学校、专业、课程、师资、学生等不同层面为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载体,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主要诊断依据,建立健全“学校-二级单位”二级质量保障组织;通过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主评估诊断各层面的建设目标、质量标准、实施运行效果,自觉调整改进,促进全校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内部质量自我保证意识;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学校“目标-标准-运行-效果-诊断-改进”质量螺旋递进的常态化的自我诊断与改进机制,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障组织
建立健全“学校-二级单位”二级质量保障组织,即在学校层面、二级单位层面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组织。学校层面有专门机构负责学校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工作;二级单位层面有专门领导负责部门质量保证与诊改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部门质量保证与诊改工作实施。院部下设专业、课程层面,专业层面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质量保证与诊改工作;课程层面选拔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实施质量保证与诊改工作。
(二)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充分利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积极推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以职能处室和院部为建设单位,从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质量保证指标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自我质量保证责任意识,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基础性作用,优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实时、准确、完整。充分利用天津市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管理平台,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在学校决策、管理、运行、监控和质量年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培育学校现代质量文化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质量标准,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普遍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责任意识和现代质量文化理念。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立足本位,服务需求,育人为本,创新发展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投身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学校质量文化内涵,培育并逐渐形成学校现代质量文化。
(五)强化专业建设的龙头作用
以专业(群)建设为龙头,从投入、教学整体过程实施、产出所涉及的质量管理领域设计并规范质量管理具体内容。把德育放在首位,以学生的学习效果、学生在学校及工作岗位的成就,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度为质量检验标准,建立专业随质量诊断结果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形成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涉及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各部门、各环节工作,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行全面推进,但按照学校层面及院部层面的学校、专业、课程、师资、学生等不同诊断与改进内容实行分类、分层培训指导,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
(二)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
以《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中的数据为基础,充分挖掘数据应用价值进行相关分析。以学校日常管理为常态,根据诊断需要,辅以灵活有效的针对不同类型和层面,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专项调研与研究,对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准确诊断与改进。
(三)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学校各部门、各环节要在认真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质量保证经验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制定或完善质量标准内容,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和规范学校各部门、各环节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自主诊断与改进与学校复核相结合
全体教职员工、各部门、各环节都要认真履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的主体责任,以自我诊断、自主改进为重点,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为学校实施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提供支持与帮助,形成自主诊断与改进与学校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四、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关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指导方案和要求,成立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工作组及二级诊改小组。
(一)诊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江 刘 斌
副组长:马岩 樊顺厚 魏东 李树岭
成 员:各部门行政正职
职 责: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审核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责任体系、举措与成效及保证措施等。
(二)诊改项目工作组
1.诊改办公室
组 长:刘 斌
副组长:督导中心主任
成 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合作办、财务处、职教所、部门负责人,督导中心相关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组织安排、协调运行诊改工作相关事宜,为诊改日常工作机构。具体工作包括:制订诊改实施方案、工作职责、总体安排、内外联络以及确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总体构架,审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内容,动态追踪诊改工作,考核、反馈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结果、审定部门诊改报告。组织学校自主诊改和迎接市教委抽样复核工作。督导中心牵头制订学校诊改工作方案,撰写学校诊改报告;职教所撰写质量年报。
2.教学(专业、课程)工作组
组 长:樊顺厚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人事处、招就处、合作办、国资处、财务处、继教中心、二级学院(部)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职 责:负责专业和课程质量保证、校企合作规划、制度、目标、标准、保障条件的制定,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撰写教学质量自我诊改报告。
3.师资工作组
组 长:李树岭
副组长:人事处处长
成 员:组织部、统战部、学工部、工会、教务处、招就处、科研处、职教所、二级学院(部)部门负责人,人事处相关负责人
职 责:负责师资质量保证规划、制度、目标、标准的制定,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撰写师资质量自我诊改报告。
4.学生工作组
组 长:马 岩
副组长:学工部部长
成 员:宣传部、招就处、保卫处、后勤处、社科部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职 责:负责学生素质教育体系规划、制度、目标、标准的制定,诊断与改进的实施及效果评价,撰写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诊改报告。
5.数据平台工作组
组 长:樊顺厚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网管中心主任
成 员:办公室、学工部、人事处、招就处、合作办、国资处、网管中心、财务处、图书馆、职教所、继教中心、二级学院(部)等部门负责人,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职 责: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完成状态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制度建设和数据分析工作,确保状态数据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有效性,组织撰写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分析报告。网管中心负责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运行和过程监控。
6.信息化平台工作组
组 长:樊顺厚
副组长:督导中心主任、网管中心主任
成 员: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部门负责人,督导中心、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
职 责:负责学校内部质量持续改进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教学质量、师资发展、学生成长监测系统,为教学、师资、学生诊改项目工作组提供数据支持及统计分析;负责学校诊断与改进工作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樊顺厚
副组长:后勤处处长
成 员:国资处、财务处、保卫处、基建处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办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采购、后勤服务、校园稳定等资源条件的规划、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协助相关项目工作组撰写自我诊改报告。
8.宣传工作组
组 长:马 岩
副组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各职能处室通讯员
职 责:负责诊改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及实施,营造校内质量文化氛围、校园环境氛围;配合诊改工作进展,积极组稿,宣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亮点。
(三)二级诊改工作小组
组 长:各部门行政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诊改工作相关人员
职 责:在学校诊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诊改项目工作组指导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问题,完成本部门诊断与改进工作,撰写本部门自我诊改报告。
五、工作程序
(一)自主诊断
依照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对照《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分工表》(附件2),以职能处室和院部为单位,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实施表》(附件3),实施内容和完成时间经过诊改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自我诊断,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办法,按照学校《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附件4)要求,撰写部门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
(二)学校复核
学校聘请复核专家,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专家库。负责审阅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并进行现场复核,负责对不同层面、类型自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效果做出判断,形成复核报告,给出复核结论。每年复核时,学校将从诊断与改进复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7人的专家,且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1/2,组成当年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专家组。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1.有效——部门承担诊断点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度达到80%及以上;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2.异常——部门承担诊断点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度低于65%及以下;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3.待改进——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如执行方案对诊断点有调整,可根据实际诊断点数量,按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标准。“待改进”和“异常”的部门改进期为3个月,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年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三)结论与使用
1.复核结论将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复核结论首次为“有效”的部门才有资格进入年度评优;
(2)对复核结论首次为“有效”且诊断与改进效果证据充实、充分的部门,将成为“学校突出项目奖励”的重要依据。
2.复核结论将作为部门发展的限制依据
(1)对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职能部门,学校将其项目申报进行限制,并与部门考核绩效挂钩。
(2)对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院部,学校将对其招生计划、增设新专业、项目申报进行限制,并与部门考核绩效挂钩。
六、进度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文件精神要求,今后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将是一件常态化的、持续不断的年年要做的工作。2017年,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重在梳理已有的质量保证管理制度与体系,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实施表》,找出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寻求改进方法与措施,实施改进。2018年及以后,学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通过不断诊断与持续改进,保持学校质量水平的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利益相关方满意度的不断改进。
2017年,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7年3月,动员、培训、组建工作结构。利用学校主流媒体,营造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氛围;面向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动员;聘请业内专家对教职员工进行诊断与改进工作培训;按照职能处室、院部、专业、课程等层面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
第二阶段,2017年4月至5月,培训、诊改项目沟通确认。分期分批分类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和经验;分层、分类、分部门走访、研讨、交流、确认学校及二级单位诊改项目及诊改报告要求,形成《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分工表》、《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实施表》和《部门自主诊断与改进报告格式要求》,形成各职能处室和院部的诊改项目、诊改报告格式要求。
第三阶段,2017年6月至7月,以职能处室和院部为单位,分层次、分类型完成自主诊断与改进工作。各职能处室和院部,按照确认的诊改项目完成学校、专业、课程、师资、学生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质量诊断工作,各自找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形成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部门自主诊断与改进报告。
第四阶段,2017年8月至9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诊改复核。学校组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专家组,以部门为单位,审阅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并进行现场复核,对各部门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效果做出判断,形成复核报告,给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
第五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改进,形成学校诊改报告。对复核结论为“待改进”的部门,限期完成诊断与改进;学校按照市教委要求完成学校层面诊断与改进报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整理职能部门、院部的年度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等材料,上网公示,10月15日前按要求(附件5)报送天津市教委;准备迎接市教委的抽样复核。
七、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协同联动工作、狠抓整改落实。此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部门根据自身任务需认真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职责不清。诊改项目工作组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成员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联系与协作,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围绕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不断完善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共同推动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学校在诊改工作网及办公网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诊断与改进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诊断与改进复核的部门名单及部门自主诊断与改进报告材料,以及复核结论等进行公布,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
(三)学校诊断与改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有关规定,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复核专家被确定为诊断与改进复核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部门的诊断与改进辅导、讲座等活动,复核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工作规程,规范工作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或反响差的专家,将从复核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件:
1、《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分工表》
3、《天津职业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实施表》
4、《部门自主诊断与改进报告》
5、 每年10月15日前需向市教委提交的学校诊断与改进材料明细:
(1)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
(2)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
(3)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4)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5)近2年学校及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
(6)学校的章程;
(7)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等;
(8)学校服务面向的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发展规划。